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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普陀区沈家门中心渔港2024-2028年疏浚工程(2024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普陀区沈家门中心渔港2024-2028年疏浚工程(2024年)
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中心渔港,疏浚范围包括马峙门航道及口门区域(区域一)和沈家门二期8#、9#码头区域及休闲渔船基地区域(区域二)。
建设单位:舟山市普陀区渔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普陀区沈家门中心渔港2024-2028年疏浚工程(2024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1月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580-3012170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已压缩)普陀区沈家门中心渔港 2024-2028 年疏浚工程(2024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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