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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条帚门航道至金钵盂岛北部港池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条帚门航道至金钵盂岛北部港池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金钵盂岛北侧码头前沿海域
建设单位: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顺联商贸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条帚门航道至金钵盂岛北部港池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戚先生
联系方式:0580-6050070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条帚门航道至金钵盂岛北部港池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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