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尖白山村民活动中心(ZJ-05-02c)地块位于朱家尖白山村,地块东侧相邻市政道路,路东侧为空地,西侧和南侧紧邻白山安置小区(二期),北侧为空地,近蜈蚣峙停车场,占地面积2216m2。根据《舟山市朱家尖景区单元ZJ-05-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舟政函〔2023〕54号),本地块区域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A1),对应《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为机关团体用地(08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的要求,场地地块须在开发利用前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朱家尖街道莲兴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浙江舟环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42号),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朱家尖白山村民活动中心(ZJ-05-02c)地块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白山村,地块东侧相邻市政道路,路东侧为空地,西侧和南侧紧邻白山安置小区(二期),北侧为空地,近蜈蚣峙停车场。
3.基本情况:现场踏勘未发现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有污染痕迹,且地块内未发现固废残留物,地块内无恶臭等异常气味,地块内也无地下管线。结合当地区域规划,地块规划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0801)。
二、调查结论
该地块历史用途为海、填海造地、空地。本地块外相邻地块历史用途为:海、填海造地、空地、新建小区、社会停车场等,相邻地块无工业企业。调查地块1km范围内主要为居住用地、农用地、道路、重要公共场所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不存在工业企业和规模化养殖场。根据污染识别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历史用途为海,涉及渔船停靠,可能存在污水排放;填海造地,可能会存在机械设备、车辆和工作船的机油泄漏。综上,本地块在历史使用过程中存在潜在的污染源,为确认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的状况是否可接受,需进一步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即采样分析工作,应关注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铅、铜、石油烃、COD、氨氮等。
经过第一阶段土壤调查后,制定了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工作分析,初步采样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4个,每个点位0-0.5m、1.5-2m、3-4m、5-6m取一个样(4个样),共采集土壤样品16个,另加2个平行样。土壤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45项基本项目和石油烃(C10-C40)。共布设地下水采样点位4个,分别为地块内及地块上游,送检地下水样品15个(包括平行样3个)。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表1中的39项基本项目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根据检测样品分析结果,朱家尖白山村民活动中心(ZJ-05-02c)地块土壤样品中的检测因子除pH值无标准外,其他均未检出或含量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满足用地性质要求;地下水样品中的检测因子除浑浊度外,其他均未检出或含量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等;本地块地下水超标因子浑浊度不属于毒理学指标,且本地块地下水不开发利用。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 36600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故朱家尖白山村民活动中心(ZJ-05-02c)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不需要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
三、调查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戎工 联系电话:13625815003 邮箱:865997490@qq.com 四、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及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5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意见提交具体格式
关注本地块建设的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
浙江舟环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