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山风景名胜区龙沙片区F-49地块项目位于普陀山龙沙片区,地块东侧和北侧为空地,西侧紧邻龙沙路,南侧紧邻龙泽路,占地面积19182m2。根据《浙江省林业局关于普陀山风景名胜区龙沙片区详细规划的批复》,浙林字函〔2024〕303号,普陀山风景名胜区龙沙片区F-49号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住宅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规划后本地块为居住用地(代码07)。普陀山龙沙F-49号地块变更为居住用地,故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受浙江舟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浙江舟环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42号),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普陀山风景名胜区龙沙片区F-49地块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普陀山龙沙片区,地块东侧和北侧为空地,西侧紧邻龙沙路,南侧紧邻龙泽路。 3.基本情况:现场踏勘未发现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有污染痕迹,不存在异味区域。结合当地区域规划,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代码07)。 二、调查结论 地块历史用途为海、盐场、填海造地、虾塘、空地、项目部(地块西侧)、坑塘,地块西南角物流卸货点、普陀山共配中心、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不涉及工业企业。调查地块周边历史为海、盐场、填海造地、虾塘、小区、酒店/民宿、建筑木结构加工厂、普陀山固废转运站(建筑垃圾)等。 根据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情况,结合对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潜在污染源和污染物的识别判断和地下水流向的分析,在调查区域内布设了6个土壤采样点以及3个地下水点;调查区域外布设了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S0/W0点位,位于本地块南侧。土壤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45项基本项目和pH值、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表1中的39项基本项目和石油烃(C10-C40)。 根据检测样品分析结果: (一)土壤检测样品:本调查地块场地内及对照点各土壤样品指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 (二)地下水检测样品:调查地块处监测点位地下水样品中的常规污染物包括: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钠指标超标,其他检出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未检出;本地块地下水超标因子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氨氮、耗氧量、氯化物、硫酸盐、肉眼可见物及钠不属于毒理学指标,且本地块地下水不开发利用。 综合以上内容,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 36600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故普陀山风景名胜区龙沙片区F-49地块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不需要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可进行后续土地开发利用。 三、调查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戎工 联系电话:13625815003 邮箱:865997490@qq.com 四、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及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意见提交具体格式 关注本地块建设的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 浙江舟环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