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经济开发区包装产业园(斜桥)规划环评第一次公示
海宁经济开发区包装产业园(斜桥)规划环评项目已委托浙江舟环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应向公众公告有关信息,兹将《海宁经济开发区包装产业园(斜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海宁经济开发区包装产业园(斜桥)控制性详细规划
建设地点:海宁经济开发区包装产业园(斜桥)控制性详细规划位于海宁市斜桥镇中部北段,规划建设面积为5.9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包括两块,分别为区块一东至横桥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新开河、北至榨菜园区;区块二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现状河道,北至姚九线。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至2030年。
规划概况:产业发展目标为形成以包装产业为核心的,皮革皮具、纺织等优势产业为补充的多方位、有系统的产业体系。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海宁市斜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海宁市斜桥镇庆云街洛塘路25号
联系人:王立 联系电话:0573-87780358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舟环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新城千岛路171号建设大厦A座703
联系人:熊学锋 联系电话:13735571325
4、环保主管部门和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海宁市环境保护局斜桥分局
地 址:海宁市斜桥镇庆云街洛塘路25号 联系电话:0573-89238570
(2)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地 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612室 联系电话:0571-28869175
5、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主要为:接受委托→前期准备、资料收集、影响因素识别、现状调查、环境监测→环境现状评价、规划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编制环评报告书→报送审查,同时贯穿公众参与。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规划区的了解,分析其污染特征,对可能产生的区域环境影响进行识别、筛选与分析,对所在区域的环境容量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行评价,对规划引起的社会经济活动可能产生的诸多有害有利的环境影响予以预测评价。在进行全面客观的效益分析后,提出对具体开发活动的资源和环境约束条件,从而制定相应的环境影响预防措施,为产业园区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海宁经济开发区包装产业园(斜桥)规划环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该公示,就如下方面征求公众的宝贵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现状满意程度;
(2)公众认为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本规划的了解程度和总体看法;
(4)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5)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若本规划的实施对环境的影响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内,是否支持?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通过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直接来访等,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应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1、公示时间:2018年08月14日~08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
2、意见反馈邮箱:158302160@qq.com
3、本次公众意见和建议将会详尽、真实记录,并将公众意见真实反馈给相关部门。待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发布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届时公众仍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直接来访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海宁市斜桥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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