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蓝焰天然气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奥-蓝焰天然气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奥-蓝焰天然气管道工程
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海洋集聚区内
建设单位:新奥(舟山)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新奥-蓝焰天然气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含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7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晓生
联系电话:16605806060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新奥-蓝焰天然气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 验收意见.pdf 其他事项说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