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等有关文件,现将舟山市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舟山市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项目
建设地点:舟山市定海区大沙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舟山市东方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建10t/d医疗废物焚烧线,形成0.31万t/a焚烧处置能力。
公示内容:舟山市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含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彬 13376808111
公示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9月16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舟山市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项目验收监测报告(最终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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