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等有关文件,现将嘉兴市嘉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飞灰处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置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嘉兴市嘉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飞灰处置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地点: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紫宇路36号
建设单位:嘉兴市嘉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飞灰安全填埋场,设计总库容为20 万m3(填埋量18.8 万t),分两期建设,一期和二期总库容均为10 万m3(填埋量9.4 万t),目前已建成嘉兴市嘉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飞灰处置项目一期及配套环保设施(即本次先行验收内容)。
公示内容:嘉兴市嘉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飞灰处置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3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邓经理 18657177383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嘉兴市嘉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飞灰处置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pdf 嘉兴市嘉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飞灰处置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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