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普陀山佛教协会总务基建办修建组用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普陀山佛教协会总务基建办修建组用房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普陀山龙沙一级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普陀山佛教协会
公示内容:普陀山佛教协会总务基建办修建组用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韩工
联系方式:0580-8052952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普陀山佛教协会总务基建办修建组用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验收意见含签到单.pdf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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