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及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项目名称:舟山海奥可再生资源利用项目 选址选线:位于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小湖工业区,东经122º7'52.57"、北纬29º41'30.49" 建设内容:浙江瑞舟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8641.91万元,在舟山市普陀区小湖工业区舟山海奥可再生资源利用项目,项目总用地27520.86m2,其中建筑占地11696.68m2。本项目主要建设2条轮胎破碎生产线、8条热裂解生产线、3条炭黑深加工生产线及其他配套生产装装置,建设破碎车间、裂解车间、炭黑车间、炭黑仓库、油罐区、综合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一次规划,计划分两期实施,一期深加工利用废旧橡胶2万吨/年,二期深加工利用废旧橡胶6万吨/年,建成后年处理8万吨废旧橡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瑞舟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哲 联系电话:15159626800 通讯地址:舟山市普陀区六横管委会石柱头新村一区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浙江舟环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一佳 联系电话:15268828100 通讯地址:舟山市新城千岛路171号建设大厦A座703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请下载并填写: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通过邮箱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等反馈意见。 公众意见接收邮箱:691406486@qq.com。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瑞舟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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