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舟山普陀丽岛能源有限公司吴家岙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舟山普陀丽岛能源有限公司吴家岙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舟山市普陀区吴家岙兴普大道南侧
建设单位:舟山普陀丽岛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舟山普陀丽岛能源有限公司吴家岙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含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月1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姜工
联系方式:0580-8052952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吴家岙综合供能服务站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最终稿_1.pdf 验收意见_1.pdf 其他说明事项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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