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8〕10 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2018.3.22),现将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LNG冷能发电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公示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LNG冷能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奥道1号
建设单位: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LNG冷能发电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联系人:娄工
联系电话:8052953
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LNG冷能发电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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