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等有关文件,现将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食品检验实验室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食品检验实验室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北蝉新港开发区弘禄大道49号
建设单位: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舟山市知识产权局)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北蝉新港开发区弘禄大道49号,投资2332.02万元,将检测科研大楼的第九层及第十层部分改造为食品检验实验室,改造总建筑面积约2500m2,建设内容包括食品实验室的改造,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及实验室信息网络等的建设。
公示内容: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食品检验实验室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院长 13615805498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食品检验实验室改造工程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验收意见.pdf 其他说明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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