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舟山宏波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垃圾粉碎再生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舟山宏波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垃圾粉碎再生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板井潭村
建设单位:舟山宏波新型墙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舟山宏波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垃圾粉碎再生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2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侯工
联系方式:0580-2166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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