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等有关文件,现将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工业基地创业大道28-36号
建设单位: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岱山县东沙镇工业基地创业大道28-36号,利用我公司现有场地及其原有厂房,对原锅炉房进行改造,投资1800万元,引进二套生物质气化锅炉(每台产汽能力18t/h)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建成后用于我公司和舟山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供热。项目投产后淘汰原审批的2台20t/h燃煤锅炉及舟山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原审批的1台30t/h燃煤锅炉,并将前期技改实施的我公司3台8t/h燃气锅炉及舟山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2台10t/h燃气锅炉作为备用设备。
公示内容: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2日2022年7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姚工 18268726898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生物质气化锅炉技术改造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验收意见.pdf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