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8〕10 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2018.3.22)现将水清木华环保科技(舟山)有限公司渣土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水清木华环保科技(舟山)有限公司渣土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水清木华环保科技(舟山)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及N7723固体废物治理 建设规模:项目租用100亩空地,项目建设1条机制砂生产线,建成后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246石子30万吨/年、机制砂50万吨/年。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40万元,环保投资约为92.5万元,占总投资27.21%。 建设地点: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枫树岙村冷坑地。
公示内容:水清木华环保科技(舟山)有限公司渣土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舟山市普陀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承诺书 公示时间:2023年06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陶国军 13665811559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01 水清木华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pdf
舟山市普陀区“规划环评+环境标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承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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