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嵊泗泗礁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嵊泗泗礁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泗礁岛东北
建设单位: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内容:嵊泗泗礁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公示时间: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8月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乐先生
联系方式:13735000147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嵊泗泗礁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rar(内附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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