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普陀区蚂蚁岛海防执勤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普陀区蚂蚁岛海防执勤码头工程
建设地点:舟山市普陀区蚂蚁岛东侧海塘外
建设单位:舟山市普陀区蚂蚁岛管理委员会
公示内容:普陀区蚂蚁岛海防执勤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方式:0580-6666970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蚂蚁岛海防执勤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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