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沈家门渔港休闲渔船停泊基地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沈家门渔港休闲渔船停泊基地工程
建设地点: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滨港路,沈家门中心渔港8-9#码头与旅游码头之间和旅游码头东侧
建设单位:舟山市普陀区渔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沈家门渔港休闲渔船停泊基地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乐先生
联系方式:13750718533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已压缩)沈家门渔港休闲渔船停泊基地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pdf 验收意见.pdf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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