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文件,现将舟山普陀长宏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舟山普陀长宏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小干东岙北路42号
建设单位:舟山普陀长宏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舟山普陀长宏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2日~2024年2月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涂经理 15858059654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舟山普陀长宏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改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2024.1(公示盖章版).pdf 2024.1.9验收意见.pdf 2024.1.10其他说明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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