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嵊泗县交通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嵊泗县交通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洞石山
建设单位:嵊泗安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嵊泗县交通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2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17355660399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已压缩)嵊泗县交通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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