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定海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5000吨级公共液体化工码头工程(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太平洋海洋工程(舟山)有限公司绿色海工装备制造配套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长白岛西南部 建设单位:太平洋海洋工程(舟山)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太平洋海洋工程(舟山)有限公司绿色海工装备制造配套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8052953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太平洋海洋工程(舟山)有限公司绿色海工装备制造配套码头工程-公示版 .pdf
太平洋绿色海工装备制造配套码头公众参与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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