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舟山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调整方案项目)塘头区块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舟山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调整方案项目)塘头区块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舟山市本岛东部
建设单位:舟山普陀城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舟山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调整方案项目)塘头区块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8052953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舟山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调整方案项目)塘头区块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pdf+ 公众参与说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