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普陀葫芦交通码头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普陀葫芦交通码头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普陀区葫芦岛西部
建设单位:舟山市普陀交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普陀葫芦交通码头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5月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884313361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普陀葫芦交通码头改扩建工程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终稿.pdf
|